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评选全省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09年,全省各级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积极推进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升级,行业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省建设系统从事建筑业管理,且成绩突出的市(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科(处)、股和职工。
(二)表彰名额: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100个和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100名。各市(州)分配名额含扩权试点县(市)。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按照当地政府授权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2、积极服务于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服务与监管,切实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3、整体素质较高,工作人员熟悉行业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行政政策,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行业发展政策,有效地指导和促进本地区建筑业的发展。
4、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所在地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能认真执行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诚信管理效果明显。
5、工作人员行风端正,服务优质、行为廉洁、政令畅通。群众举报和投诉信件处理快速高效,在所在地区有较高权威信和良好信誉。
6、对外开拓成效显著。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政策性强,办事态度热情。
2、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业务熟悉,能熟练掌握和应用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具备较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工作成效明显,业绩突出。
3、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未发生过以权谋私和徇私舞弊等违规问题。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真正起到表彰先进、鼓舞斗志、激发活力的作用,更好地促进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业的发展。
(二)严格组织程序,确保公开透明。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层层推荐。经所在单位公示一周后,逐级审核上报。
(三)省建设厅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审定产生表彰单位和人员。
(四)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填写《申报表》于2009年12月20日前报省建设厅建管处,凡推荐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扩权试点县(市)由各市、州将《申报表》上报省建设厅。
联系电话:(028)85552040
附件:1、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3、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地 区 |
先进单位 |
先进个人 |
成 都 |
11 |
11 |
自 贡 |
5 |
5 |
攀枝花 |
5 |
5 |
泸 州 |
5 |
5 |
德 阳 |
6 |
6 |
绵 阳 |
6 |
6 |
广 元 |
5 |
5 |
遂 宁 |
4 |
4 |
内 江 |
5 |
5 |
乐 山 |
5 |
5 |
南 充 |
5 |
5 |
宜 宾 |
4 |
4 |
广 安 |
4 |
4 |
达 州 |
5 |
5 |
雅 安 |
4 |
4 |
巴 中 |
4 |
4 |
眉 山 |
4 |
4 |
资 阳 |
4 |
4 |
阿坝州 |
3 |
3 |
甘孜州 |
3 |
3 |
凉山州 |
3 |
3 |
附件2:
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单位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邮 政 编 码 |
|
主 要 先 进 业 绩 |
| ||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
工作单位名称 |
| |||||
从事建筑 管理年限 |
年 |
政 治 面 貌 |
|
职 务 (职称) |
| |
个 人 主 要 先 进 业 绩 |
| |||||
单 位 评 鉴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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