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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3-10,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湖北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巡礼

    2009年11月17日,湖北省政府专门请廉租房建设进度相对滞后的个别地市政府分管领导集中约谈,副省长田承忠掷地有声:“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人民政府必须无条件地兑现对人民的承诺。”“让实惠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身上,让他们圆一个‘住有所居’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个关乎民生民情的目标,近年来,湖北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探索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保障性住房稳步推进

  农历戊子年腊月二十六,冬阳暖照,武汉单亲母亲汤荣花与患有智障的女儿在家里迎来了春节前夕前来看望和慰问她们的省市领导。“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房子会这么好,有卫生间、厨房,两个阳台,下楼就是花园,一个月房租只有33.6元。前年来看房时,还以为走错了门不敢上楼。”在这里住了一年多的汤荣花向前来看望的田承忠副省长介绍自己住的房子时,仍然和当年看房时那样高兴和激动。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从古到今,每个中国老百姓都想圆自己的“住房梦”。在湖北,从省委、省政府到各级政府正在帮每一个人圆这个梦: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事业,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实现“人人享有住房保障、家家拥有一套住房”。

  2008年12月27日,李鸿忠省长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并将《湖北省2009~2011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作为2009年省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成立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李鸿忠省长任组长,李宪生常务副省长任第一副组长,田承忠作为副组长负责具体操作,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这项民生工作的重视。

  这一天,一个坚定的声音出现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上:3年内建设保障性住房43.9万套。下最大的决心,将政策和资金向农村贫困群众倾斜。省政府将对全省37个贫困地区每平方米补助200元,拿出4.5亿元来支持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建设。

  在2008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困难的时刻,“下最大的决心”,字字千钧。城乡困难群众将从中受益匪浅,全社会将从中感知到党和政府对百姓民生的深情牵挂,而每个领导干部将从中感受到肩头的重担。

  这一保障民生的惠民工作,得到了各级部门的热烈响应,他们充分发扬创新精神,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创造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使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鄂州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与城乡一体化试点相结合,将保障范围从主城区扩大到葛化科技新城、红莲湖旅游新城、花湖工贸新城三个新城区,补贴标准由差额补贴提升为全额补贴,目前,全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覆盖面和发放率达到100%%,累计有5000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补贴。红安县拿出116亩土地,集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小区,总建设规模12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3.5万平方米,700套。浠水县把城区最好的用地拿来建设廉租住房,政府为此减少了大量的土地出让收入。孝感市通过改造直管公房和租赁企业空置房,多渠道筹集房源421套。其中,孝南区对直管公房实行大改小,一分为二,增加功能用房,改造成型廉租房131套,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襄樊市利用社会融资方式对棚户区进行改造,创造性推进共有产权廉租房建设。目前,已有三个棚户区改造的共有产权廉租住房达49250平方米,995套已列为试点。

    住房保障彰显“湖北特色”

  2008年12月27日,湖北省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召开,“我省2009年至2011年要通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解决全省43.9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确保新建廉租住房不少于12万套”的消息成为热议话题。“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进度督查制度”、“开辟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单列审批绿色通道,限时办理”、“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和税收优惠政策”……随着湖北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入,“湖北特色”住房保障体系逐渐显露出植根湖北、服务民生的明确方向。

  2007年,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力争在2010年,使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买得到、买得起或租得到、租得起合适的住房,逐步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目标,提出建立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住房公积金为主的多层次保障体系,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直接主管部门的省住建厅,在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上,厅长李德炳要求全省要进一步落实住房配套资金,通过收购、改建等方式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全面推进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工作,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困难群众是不是真正得到实惠,是检验实施住房保障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湖北省各地以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抓好这项工作,抓住国家三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机遇,把廉租住房保障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生活、就业等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完成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

  近年来,在解决其他住房群体的住房问题上,湖北省采取了“因地制宜”的方式。通过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经济租赁房)、建设限价商品住房等,逐步解决既不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又缺乏住房市场消费能力的“夹心层”、“新生代”以及外来从业人员的住房困难。通过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单位负责、市场运作的方式,以用工单位安排为主,不断改善农民工的居住问题。加强和改善租赁市场管理,为暂时无力购房的住房家庭创造通过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的条件。

  百姓安居而国家安康,百姓安居则天下和谐。近年来,湖北省正是通过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为了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湖北省将一如既往地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实现向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实现建设“和谐湖北”的美好愿景。(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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