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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5-11,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应对气候变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行动

    我国多年来在减缓气候变化上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获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长期以来一直将节能减排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政策引导:行动之一

  在建设系统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中,政策法规所发挥的引导作用十分明显。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并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作为建筑节能的专门法规,对建筑节能相关的制度和重点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建设部先后印发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等文件,逐步完善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的配套措施。制定了《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意见》、《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

  2006年建设部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07年又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开始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2008年4月修订完善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同时,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制定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会同其他部门出台了关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高等学校的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经济激励政策。

  以启动我国“太阳能屋顶计划”为切入点,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行,制定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等多项技术标准,促进了填埋场项目规范建设和运行。

  这些政策法规的制定,一方面体现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积极努力,一方面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这些方面的工作有章可循,得以更深入、健康地发展。

  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行动之二

  转变城市发展模式,建设低排放生态城市,是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城市是环境的重要污染源,要解决城市的污染问题,必须建设低碳生态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城市釆用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对应对气候变化至关重要,在提高城市的紧凑度的同时,要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社区,实现水循环利用,改变城市园林绿化的方式,推行绿色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已成为许多城市追求的目标。2008年初,建设部以上海和保定两市为试点,推出“低碳城市”建设。保定市提出3年建设“太阳能之城”的目标,上海市则以世博园区建设为契机,大量运用太阳能技术,建设“低碳城市”。从推出“低碳城市”试点至今,全国多个城市纷纷提出建设“低碳城市”的构想,节能减排的项目相继启动。

  在低碳城市建设中,节能建筑、低碳居住空间、城市公共交通受到高度重视,得到迅速发展。以城市公共交通为例,各个城市公共交通正在快速收复被私家轿车挤占的“失地”,快速轨道交通在一些大城市中发展迅速,成为这些城市交通出行的重要载体。另有一些城市正将目光转向“零”排放的自行车、低排放的混合燃料汽车、电动汽车、太阳能汽车等交通工具,以实现城市运行的低碳化目标。为提高人们节能减排意识,倡导绿色出行,在建设部倡议下,自2005年起,各城市每年9月都要开展“无车日”宣传活动。

  减少城市垃圾,是减排的更具体的行动。城市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再利用的比率正不断提高。2008年-2009年期间,我国填埋气体治理项目达到30个,其中发电项目20余项,填埋气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MW。垃圾焚烧厂总处理规模近14000t/d,余热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200MW。相当于每年减排温室气体45万吨。

  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也日益提高。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及部分重点建制镇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694座,处理能力达9599万立方米/日。污染物削减效率凸显,2009年上半年已累计削减主要污染物COD总量373.75万吨,接近2008年全年削减总量的60%%。

  经过持续努力,我国城市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减排能力日益提高。

  大力发展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行动之三

  建筑节能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环节。我国的建筑使用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约28%%,预计今后这一比例还将继续增加,建筑能耗的持续上升,使得建筑必将成为未来20年能耗和排放的主要增长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建筑节能已取得显著成绩。

  首先,在强有力的监管下,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逐步提高。为加强节能监管,先后出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节能施工监督导则》、《绿色施工导则》,并做好宣传贯彻工作。2008年设计、施工阶段执行率分别达到98%和82%,分别比2007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和11个百分点,新建的节能建筑形成9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减少CO2排放2000多万吨。

  其次,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序开展。建设部2007年就将国务院提出的“推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要求进一步落实到城市和具体改造项目。截至2008年底,北方15省市已完成节能改造面积近4000万平方米,完成改造任务的26.4%,每年至少可实现节约标准煤27万吨,减排CO270万吨。

  此外,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工作持续深入开展。24个示范省市继续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部分省市已经完成了统计、审计任务,并公示了一批建筑的能耗情况。北京、天津、深圳已经选定实行能耗分项计量改造的建筑对象,并开始实施。

  绿色建筑是生态环境与建筑的有机结合,近10年来,绿色节能建筑成为建筑节能中的一大亮点,绿色建筑评价体系逐步建立,绿色建筑健康发展。2008年8月,“2010年上海世博会世博中心工程”等6个项目获得了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第一批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标志着由政府部门主导的绿色建筑评价正式启动,其导向作用在将来会得到更充分的展现。

  加强节能减排和新能源的利用与示范:行动之四

  开发新技术和新能源,是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

  在新能源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启动359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并加强管理,从已完成检测的项目看,可再生能源利用效果较好,替代常规能源效益显著。同时,以启动我国“太阳能屋顶计划”为切入点,开展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效果显著;启动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标志着我国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从抓单个项目示范到抓区域整体推进,统筹兼顾城市与农村,推进模式实现了跨越。

  在科研方面,组织实施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如“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农村新能源开发与节能关键技术研究”、“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研究与示范”、“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节能降耗”等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科技创新,项目的实施将在降低北方地区采暖能耗、长江流域室内热湿控制能耗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三方面重点突破,形成完整的技术体系、产品系列和政策保障机制,并在示范工程中全面实现空调采暖能耗低于16kWh/m2年,新建建筑能耗降低50%%,既有建筑能耗降低30%%的节能效果。

  与国际开展广泛合作:行动之五

  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世界共同的责任。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可以在经验、技术、资金等多方面实现互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直非常重视与国际间的合作,并取得了很大成效。

  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方面,与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合作,其中有:与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合作的“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中德技术合作的“中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GEF)合作的“中国终端能效项目”(建筑包部分);中法“中国住宅领域提高能效与可持续发展项目”;中荷“可持续建筑示范项目”;中德技术合作“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项目”;中新“城镇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交流与合作项目”;亚行技术援助项目“中国城市污水/污泥资源再生利用政策研究”。这些合作,十分有利于我国节能减排水平的提高。

  此外,积极参加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也是加强与国际间合作的重要渠道。如参加由美国发起的多边合作计划“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APP)”,中国担任该计划建筑与家用电器工作组第四子项目建筑能效标识的主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具体负责同志或委托代表参加了APP的一系列活动。

  以上这些行动,表明我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节能减排方面已经开展了大量工作。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使命感和积极态度将对今后的工作产生更大的促进作用。(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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