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水湾中旅樱花宾馆改扩建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花水湾中旅樱花宾馆改扩建一期项目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投资函[2009]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花水湾中旅樱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成都花水湾中旅樱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
本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09]29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邑县花水湾镇。
2.2 工程规模:新建1幢温泉中心楼,建筑面积约1762平方米;对温泉区全面改造并新建生态山地园林露天温泉,温泉区占地面积约4000平米。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 1个施工标段:
2.4 计划工期:温泉中心楼土建80日历天,温泉区改造及扩建12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温泉中土建及温泉区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2007年以来完成过3个或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分别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报名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12 月 22 日至2009年 12 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大邑县建设交易服务中心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1 月 19日11 时00分, 地点为大邑县建设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花水湾中旅樱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大邑县花水湾温泉镇
邮 编: 611345
联 系 人: 王小姐
电 话: 15982393922 028-88392332
传 真: 028-88390508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华星路16号
邮 编: 610017
联 系 人: 金女士、何先生
电 话: 028-86910745
传 真: 028-86910746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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