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大丰小学建设和新都区大丰中学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新都区大丰小学建设和新都区大丰中学建设项目已由新发改投资[2009]38号、新发改投资[2009]39号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都区土地储备中心。本次招标由成都市新都区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管理公司。
一、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新都区大丰小学建设和新都区大丰中学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建设教学楼、办公楼及附属配套设施35884.66㎡
建设地点:大丰街道三元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期项目管理服务招标;
工程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能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项目管理”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及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且至少有3个类似代理业主业绩;
(5)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800万元;
(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设类执业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月 21日至 2010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成都市建设服务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具体报名窗口详见报名大厅大屏幕显示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述证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书、及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内容,留加盖本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六、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紫瑞街22号
联系人: 郑旭恩
联系电话:83012719
传 真:8301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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