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能住宅超过七成
北京市从1988年提倡建筑节能至今,累计建造节能住宅27695.3万平方米,占既有住宅总面积的74.2%;累计建造节能民用建筑33433.99万平方米,占既有民用建筑总面积的55.18%。 2009年,北京市竣工民用建筑3687.9万平方米,全部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造。其中1826.1万平方米为住宅,其余为公共建筑。 2009年,北京市共改造居住建筑173.59万平方米,比2008年多12.35%;改造普通公共建筑315.88万平方米,比2008年多40%。 “十一五”期间,北京市累计改造既有居住建筑1182.39万平方米,改造供热锅炉房171座,涉及供热面积5700万平方米。 (沈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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