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第一批)的通告
第29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厅组织了对资质有效期截止到2010年3月31日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第一批合格的四川省建筑设计院等109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合格名单(第一批).xls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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