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2010年第3期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为了保障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补充、更新、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为目的,不断提高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四川省建设厅川建发401号《关于全省建设系统继续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对在四川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人事代理的初、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教班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于2010年继续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继续教育的对象
在建设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是提高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促进我省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
(一)、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并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登记手册》)上登记验印,同时在职称证书上注册登记。
(二)、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者,年度考核或任期届满不能评为优秀。在规定周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报名及培训时间
报名: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职称证书及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开班时间:2010年5月11日
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考试时间:5月18日下午2:00--4:00
四、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楼
上课及考试地点: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8楼
电话:85451977
四川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0一0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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