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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4-11,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重庆:6月起主城新修建筑要求节能65%

    建筑节能将更“斗硬”。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建筑节能与低碳绿色建筑工作会上获悉,6月1日起,主城区2737平方公里内新修建筑要求节能65%。

  涉及范围达2737平方公里

  市建委总工程师吴波介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到2020年,预计我国的城市化率将达到58%—60%,城市能源消费量、温室气体的排放将大幅增加,其中城市建筑将排放占总量约40%的二氧化碳,建筑节能势在必行。

  为进一步增强建筑节能技术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结合我市实际和工程实践经验,市建委日前组织修订发布了《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6月1日起,主城区2737平方公里内新修建筑要求节能65%。

  尽量南北朝向加大建筑间距

  按新修订发布的节能标准,建筑节能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筑物尽量采用南北朝向布置;建筑群之间和建筑物室内,夏季、过渡季要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尽量加大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尽量减少建筑群间的硬化地面,提高绿地率;控制建筑物的体型系数,即尽量减少外墙的凸凹面;不应设置大窗户,窗户大小以满足采光要求为限;屋顶和外墙既要保温又要隔热等。

  据介绍,修订后的《标准》比原有《标准》要求更高:设定最低门槛,将总标准进一步细化,要求外墙、门窗等每一项节能指标都要达到规定的标准;楼板必须做保温处理;增强通风能力,每一个耗能房间都必须设置卫生通风口,同时还要满足防风、防雨、隔尘的功能。

  其他区域建筑要求节能50%

  据悉,2010年6月1日起,主城区2737平方公里范围内报初步设计审批的居住建筑执行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我市其它区域范围内的居住建筑执行《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

  其中,2010年6月1日起主城区2737平方公里范围内报初步设计审批的保障性住房和学生宿舍等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取得市建委批复同意的情况下,可按《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进行节能设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华、市政协副主席夏培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中心副主任梁俊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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