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四川省总队训练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武警四川省总队训练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1297号和总队后勤部2009年66号和2010年9号文批准立项,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总队后勤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武警四川省总队训练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含一支队、后勤基地)
建设地点:金堂县赵镇香龙山村。
建设规模:各类营房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95625平方米。
资金来源:武警总部申请、自筹、资产融资及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
标段划分:2个标段,地质勘察标段和设计标段。
招标范围:
地质勘察标段: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内容(本工程建设地址范围内的地质钻孔、取样、资料收集整理、提交勘察报告以及后期服务等相关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设计标段:本工程的总平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内容包括建筑(含外装及内装)、结构、水施(给排水)、电施(强电与弱电系统)、设施设备(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及总平、绿化、设计概算等,以及其他相关专业(如网架等)设计的审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勘察标段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 投标人应具有经审计2009年财务状况表,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禁入;
4. 类似业绩、人员资质及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建筑规模100000平方米以上勘察类似业绩至少3个;
(2) 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注册岩土工程师。
5. 若为省外企业,还须具有四川省建设厅出具的入川从业的相关备案手续。
(二)设计标段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 投标人应具有经审计的2009年财务状况表,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禁入;
4. 类似业绩、人员资质及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建筑规模100000平方米以上设计类似业绩至少3个;
(2) 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注册建筑工程师;
5. 若为省外企业,还须具有四川省建设厅出具的入川从业的相关备案手续。
注: 本工程项目拒绝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投标单位只能选择一个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报名资格的企业,请于2010年 7 月 2 日至 2010年 7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至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总队后勤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28—86308372
传真: 028—86308372
代理机构: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永丰路47号9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02821133
传真:028-85196231转782
点击数:5457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