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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07-12,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发展党员“源头工程”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党委针对党员队伍年龄老化、能力弱化和非公企业党员数量偏少等问题,大力实施“源头工程”,把发展党员工作关口前移,在高中、职业院校中健全链式培养机制,使党员队伍结构得到改善。  实施背景:  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广西自治区党员年龄结构不合理,文化结构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全区193.57万名党员,60岁以上的占27.26%,有的县高达49.34%,初中以下文化的占42.42%。尤其是农村,党员年龄老化、能力弱化,青年农民大量外流,入党积极分子偏少,导致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成为“无源之水”,党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这一问题,从2007年起,自治区党委决定在高中、职业院校中实施发展党员“源头工程”工程。据统计,自治区高中、中职在校生达到135万人以上,年龄一般为16—19周岁,这阶段正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培养发展一批有现代思想、现代技术、现代眼光的年轻学生党员,不但可以解决目前党员队伍构成和分布不合理的突出问题,也可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夯实党在各个领域的群众基础。  实施措施:  早发现 早选苗 早培养  “源头工程”确定之后,关键是落实到位,广西各级党委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学校专门设计入党启蒙内容,把党课教育与思想政治、历史等学科教学结合起来,使新生中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同时,充分发挥党员教师作用,与学生谈心、交朋友,及时把有入党愿望、表现突出的学生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各学校党组织选拔一批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和热心党建工作的党员教师和离退休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成对子,实行“1+2”导师帮教活动,加强经常性的教育、考察和培养。对入党积极分子划分为一般培养、重点培养和发展对象三个类型,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特别是发展对象实行跟踪考察。建立健全链式培养机制,保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断线。学校建立完善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档案,对那些由于年龄不到、培养时间不够或条件还不成熟,需要进一步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学校给本人发放《广西党员工作“源头工程”证明书》。  同时,落实“三个衔接”:学校党组织与高等院校党组织相衔接;学校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相衔接;学校党组织与企事业用人单位党组织相衔接,实现入党积极分子毕业后移交给所在单位党组织继续“接力培养”。发挥团组织的作用,加大“推优”工作力度。目前,团组织“推优”成为发展学生党员“源头工程”的主渠道,优秀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学生党员的主要来源。  实施保障:坚持党章标准条件  把好“入口关”  在“源头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级党委强调要坚持七项制度,即坚持入党积极分子的“两推一公示”制度、发展党员政审预审审批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制度、发展党员谈话制度(对预备党员坚持“四必谈”:每年年度考核后必谈、发现本人存在的不足必谈、取得成绩必谈、转正前必谈)、健全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定期督促检查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有效保证了发展高中、职业院校学生党员工作的高质量。  实施“源头工程”3年来,申请入党的高中生、职业院校生、大学生每年有30.7万人,入党积极分子年达20.4万名。截至2009年年底,全区共发展党员20.32万名,其中为农村输送7.64万名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青年党员,为非公企业输送了1.49万名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青年党员,解决了401个难点村、1508个非公企业、191个边远山区小学发展党员难的问题。2007年—2009年,仅中央广播农业学校广西分校就培养发展了3280名党员,2008年在村两委换届中有1893名党员通过公推直选进入村“两委”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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