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余相江等32人仿制建造师注册证书行为的通报
川建建发[2010]375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最近一段时间,我厅在受理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工作中发现部分注册建造师提供了仿制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3号)规定,决定对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余相江等32人仿制建造师注册证书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各地要加强对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仿制建造师注册证书人员名单.xls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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