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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2-25,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成都市今起开展公租房需求调查

    你需要租公租房吗?即日起开始需求调查。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今日起至9月25,我市将展开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凡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都可前来参加需求调查。据了解,我市面向全市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展开需求调查工作,是为了准确掌握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状况,以便科学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公租房的建设规模。而此次的需求调查主要面对符合条件的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三大类人群。而今后,这些人群将有望最大承租到60平方米的房源,租金最高享受7折优惠。

    需求调查

    调查对象:锁定三大类人群

    三大类人群可申请登记公租房。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我市将组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切实解决其住房困难。从今日起,我市将面向全市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展开需求登记工作。

    据了解,按照我市拟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人群,这次的预登记也主要面对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下称五城区)范围内包括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三大类人群进行。而在每一类保障人群中,也要满足收入、户籍、住房等相应的条件。

    第一类人群需满足条件

    (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第二类人群需满足条件

    (单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2、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3、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第三类人群需满足条件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2、户籍属于我市行政区域,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4、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调查形式:符合条件家庭自行申报

    从9月1起至9月25,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公租房需求预登记,而需求调查的形式,将采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向房产管理部门自行申报的形式进行。记者了解到,本次公租房需求调查主要针对三大类人群,需求调查工作也将分类进行。第一类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持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至户籍所在区房产管理部门(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登记;第二类单身无房职工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原件至户口所在区房产管理部门(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登记;第三类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至用人单位所在区房产管理部门(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登记。

    据了解,在进行需求调查时,申请人首先要填写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状况等基本信息,同时,对承租房源的位置条件,也可进行意向填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我们主要是针对公租房的需求情况进行预登记,而在确定了建设规模及点位后,届时还会有正式的审核程序。“而我们也鼓励凡是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都来参与需求调查,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优先解决参加本次需求调查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住房困难问题。该负责人表示。

    公共租赁住房情况

    公租房建设标准:

    最高可申请60平方米公租房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重点解决保障对象的基本居住需求和阶段性住房困难,因此,在户型设计上按照“小型、适用、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原则进行。因此,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拟建标准为单套建筑面积25—60平方米,成套小户型住房主要针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集体宿舍主要针对单身群体。”与此同时,结合保障对象及家庭人员结构的不同,我市将提供不同面积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拟定标准,单身人士可申请承租建筑面积25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2人户家庭可申请承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租赁住房;3人户及以上家庭可申请承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租赁住房。谈到为什么以此来设置承租面积时,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种分层次的套型标准不仅可以较好地满足不同保障对象的基本住房需求,而且保证了住房保障的基本公平性。

    公租房租金标准:

    最高享受市场租金7折优惠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照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70%—80%确定。根据收入限制的不同,其租金标准也不一样。”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分为两档,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年收入7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同类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的个人按同类住房市场租金80%的标准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相关链接

    五城区(含高新区)房产管理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和地址:

    锦江区房产管理局:86763946 86763757

    地址:大慈寺路22号

    青羊区房产管理局:87776578 87763990

    地址:观音阁后街3号

    金牛区房产管理局:87571325 87535198

    地址:茶店子西街12号

    成华区房产管理局:84399067 84339610

    地址:建设西街1号

    武侯区房产管理局:85441659 85440095

    地址:龙江路11号

    高新区建设规划局:85339227 85153647

    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

    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投诉电话:

    86279191 86279292

    (消息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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