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三江乡照壁村灌排工程一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汶川县三江乡照壁村灌排工程 已由 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汶发改[2010]5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汶川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灾后重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汶川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汶发改[2010]5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汶川县三江乡。
(2)工程规模:新建挡土墙70米、引水渠道7690米、排水渠1400米、铺设PE出水管道5262米、铺设田间管道15296米、水泵房一座181.35平方米及配套5台潜水泵、蓄水池5口,设施耕地、林地灌溉2200亩。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购买招标文件证件查验:单位介绍信收原件,招标公告4.1款规定的其他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和单位机构组织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9月06日 至2010年09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漩口水田坪阿坝州抗震救灾暨恢复重建指挥部)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资质证书副本;
-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9月26日 10点00分 ,地点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漩口水田坪阿坝州抗震救灾暨恢复重建指挥部)。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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