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2010年第19期 总第100期)
深化认识,铁腕整治,多措并举推治理
——雅安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学习交流现场会精神
一、传达精神,深化认识,迅速掀起贯彻落实热潮
二、突出重点,铁腕整治,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针对在全省交叉暗访中被曝光的问题,雅安市委、市政府深刻反思,痛下决心,迅速整改,并举一反三,查缺补漏,认真进行问题梳理和排查,集中力量对车辆乱停乱放、背街小巷垃圾乱倒、出摊占道经营等三大类突出问题进行铁腕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狠抓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一是落实管理责任。将工作责任具体细化到公安交警中队、警组、责任民警。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对违法乱停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在媒体曝光不文明行为。三是加大管控力度。采取“2+N”模式(每天两次地毯式集中整治,重点路段不定时突击整治),采取拖移车辆等手段进行处罚,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四是坚持疏堵结合。进一步规范现有停车场,在有条件、停车需求大的路段增设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五是严格曝光制度。建立曝光台,加大对违法乱停车辆的曝光力度。截止目前,全市共查处违法乱停车辆2860台次,拖移车辆82辆,锁定车轮350台次,曝光违法车辆530辆,违规乱停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狠抓背街小巷垃圾乱倒问题。一是抓专项整治。对被省上曝光的城后路垃圾乱扔、建材乱堆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城乡结合部、国道318沿线及川农大周边进行专项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780余台,执法人员3100余人次,参加整治人员22万人次,清理生活和白色垃圾2600余吨,拆除违法建筑69处(面积
(三)狠抓出摊占道经营问题。一是对被省上曝光的城后路进行集中整治,取缔占道经营摊点120多个。二是对市区内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治理。白天重点对流动摊贩、出摊占道经营进行取缔,晚上重点对夜间经营熟食、烧烤等占道行为进行规范。三是对苍坪路菜市临时设置点进行后移,对临时市场外的摊点、沿街经营业主摊位进行清理,对无门面的摊点进行取缔,有门面的全部做到坐商归店。截止目前,全市共取缔流动摊点200余个,纠正出摊占道行为180多起。
三、全局谋划,多措并举,确保打赢综合治理攻坚战
雅安市以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学习交流现场会议精神为契机,立足长远,全局谋划,多措并举,全力确保打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实调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10名副县级以上干部、20名工作人员到市治理办集中办公。从市级部门中抽调100名同志充实到城监支队,加强工作力量。同时,进一步完善市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以16个社区为单位,一个社区为一个网格,每位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切块联系一个网格责任区,明确区域内联系领导和市、区责任单位、城管执法人员、环卫工人、公安交警、社区工作人员等责任主体的职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传递工作责任和压力,把每一项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管重罚,规范管理。整合城管执法、规建、公安、工商、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力量,深入开展乱吐、乱扔、乱倒、乱遛狗“四乱”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推进“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坚决实行严管重罚,引导和促进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改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变“门前三包”为“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设施、包立面),重新制定和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责任区域明确、工作职责具体、工作责任明晰、全民动员的网格化管理格局。截止目前,全市已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2万余份。全面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乱”行为抄告办法,对于违反规定的严格实行抄告,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结合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下半年投入2亿元资金,更新和补充增设一批垃圾桶、果屑箱,加快城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新建和改造,加快乡村垃圾填埋场(池)建设。突出抓好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年底前所有县(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成投入使用。加快中心城区市场改造升级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升级改造的3个农贸市场按计划有序推进。按照市区商业网点规划,规划建设一批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夜市等。加快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尽快建成一批能满足目前停车需要的停车场。
(四)以点带面,打造亮点。依托雅安生态特色和川西民居特点,计划投入资金2亿元对中心城区五个出入口实施风貌塑造和基础设施改造,打造2~3条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样板街。强力推进全市风貌塑造工作,年底前完成各县(区)中心城区、重要集镇、国省干道沿线及河道沿岸风貌塑造工作。加快已进入全省“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的3个示范乡镇和45个示范村的工程建设,尽快形成雨城区上里古镇、汉源县清溪镇、天全县紫石乡和芦山县火炬村、名山县茅河村等一批示范乡镇和村庄。增设一个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县(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打造,切实带动其他县(区)的治理工作。着力抓好环境优美细胞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城镇面貌,各县(区)年底前力争实现40%的乡镇、30%的村庄达到环境优美示范标准。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市内各媒体开设专栏,实行不间断宣传报道,大造舆论声势,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持正反两方面引导,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褒奖报道,对存在的问题坚决曝光,督促限时整改。在机关单位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远离“四乱”先锋模范行动,让机关工作人员成为治理活动的表率。在城镇和乡村广泛设置宣传栏,大力引导群众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扩大宣传面。面向社会招聘文明劝导员和志愿者服务队,聘请社会知名人士、老干部等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人员参与宣传劝导工作,努力营造城乡环境整治的强大声势,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从市人大、市政协抽调8名市级领导组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督导组,对全市8个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坚持暗访→曝光→通报→问责的工作机制,从8月份开始对各县(区)、市级部门、网格化管理责任单位、“七进”活动牵头单位、旅游景区和企事业单位实行考核排名,排名情况向全市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工作不深入、推进无力度、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逗硬奖惩。
(七)着眼长远,建章立制。突出人民群众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共建共享主体地位,着力作好教育引导工作,使“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成为所有市民的自觉行动。把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在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尽快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纵深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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