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大厦建筑智能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锦江大厦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社会[2007]6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锦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锦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社会[2007]64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709261016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锦江宾馆内。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64548.2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并应满足总承包商的总工期进度及区域进度要求。
2.4 招标范围:锦江大厦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11月22日 至2010年11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华星路16号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资质证书副本;
-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12月21日 10点00分 ,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银丝街9号光大金融大厦21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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