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川城乡治办[2010]18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了解掌握和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今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规划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明年治理工作,现就报送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按照奇葆书记、巨峰省长在2009年度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表彰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川城乡治[2010]2号)要求,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2010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11年工作意见。其中,各地2010年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推进“五乱”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乡风貌塑造、“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七进”活动、“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以及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地在提出2011年工作意见时,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继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主线,认真谋划全年工作。
(二)各市(州)2010年开展治理工作的相关数据统计(详见附表)。
二、报送时间
请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于2011年1月10日17时前将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意见以正式文件报省治理办(其中,各市州须汇总所辖县、市、区数据并随附数据统计表报送)。联系人:邓林忠 ;电话(传真):028-85593581;电子邮箱:jstcsjsc@163.com。
附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xls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七日
点击数:5439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