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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成都市公安局交警四分局营房迁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成都市公安局交警四分局营房迁建项目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发改审批[2010]1199号文批准立项,以成发改审批函[2010]396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按市政府议定事项筹集解决,招标组织方式为代理业主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自行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成都市公安局交警四分局营房迁建项目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郎家村七组规划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营房、技术业务用房及配套辅助用房、对外接待用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167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9180平方米,地下建筑7600平方米。

3、标段及招标范围:

勘察标: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成都市公安局交警四分局营房迁建项目的勘察。

设计标: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成都市公安局交警四分局营房迁建项目的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

(1)、勘察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007年1月以来至少具有两个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省内业绩);投标人须具有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投标人为四川省外企业的还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2)、设计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007年1月以来至少具有两个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省内业绩);投标人须具有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投标人为四川省外企业的还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1229日至 2011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二楼大厅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市交易中心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投标人凭“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到成都市百寿路5号东楼617处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1月 20     10    00  分,地点为  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具体见当日公告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   成都市百寿路5号

邮  编:       610072

联系人:     郭先生

电  话:     028-87762352、8779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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