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召开保障房建设座谈会 向低收入群体倾斜
昨天,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调研郑州保障房建设,并与有关局委和市内各区负责人座谈。针对目前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问题,连维良给出了解决的对策和思路,并建议今后保障性住房的分配要向公益性岗位的低收入群体倾斜。
现状
郑州保障房建设三种模式并举
座谈会上,郑州市房管局局长王万鹏首先介绍了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情况。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三种: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其中,经适房起步较早,1995年开始实施到现在已向社会提供1000多万平方米房屋,有1.4万多户中低收入家庭拿到了经适房的产权证。
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起步较晚,是今后保障性住房的重点。
目前,廉租房的提供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租金核减、实物配租三种方式开展,现已有数万个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了实惠。公共租赁住房方面,今年也正式启动了资格认定工作,下一步将重点建设。
问题
三大难题制约保障房建设
谈到保障性住房建设,王万鹏表示,目前存在三大难题。
一是建设管理难。省直部门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开发企业自行征地的建设模式,导致项目布局不合理、土地供应难落实,造成保障性住房手续办理难、房源控制难、监督管理难。
二是低收入家庭认定难。
三是项目后续管理难。因住房保障对象均为“双困”家庭,不仅涉及物业、户籍和低保等管理问题,甚至还影响到区域经济发展,因此各区政府对保障房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性不高,房屋建成后存在分配难、接收难、管理难等现象。
对策
建设指标和用地“捆绑”防落空
上述三大难题中,核心难题是用地落实难。
目前,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多由开发商实施,开发商既要去有关部门“跑”建设指标,又要自行“拿地”。
尴尬的是,有的开发商争取到了建设指标,却迟迟拿不到地,常常使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无法落地。
对此,连维良要求,郑州市今后可以探索把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指标和土地使用权捆绑,先落实用地,然后配建设指标,二者捆绑后再按项目进行招投标,这样既能保证建设指标落到实处,也能减轻开发商的负担。
规范程序,禁止城中村擅自卖地
关于保障性住房的用地难,连维良要求,郑州市要全面排查城中村未经批准擅自签署土地出让协议的现象。
对于已经签订的,要如实汇报并集中解决;不如实汇报的,政府一律不予承认。
此外,从现在起,坚决遏止城中村未经审批就和开发商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出现问题将层层追责。
建立共享平台解决收入认定难
针对部分局委提出的低收入家庭认定难的问题,连维良建议,郑州市有关部门可以探索建立“居民政务关联信息共享系统平台”,将公安、民政、房管、金融等单位的数据库纳入这个平台,实现与政务有关的信息共享,适时监控低收入家庭的状况。
此外,他还建议郑州市建立非官方的、专业化的收入认定机构,由政府以花钱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这些机构对低收入家庭进行认定。
同时,他要求,在对低收入家庭的认定中存在基层干部参与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要从重问责。
向公益岗位低收入群体倾斜
关于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目前一般倾向于中低收入家庭。
昨天,连维良表示,今后,郑州市的保障房,尤其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除了中低收入家庭外,还应该纳入公益性岗位上的中低收入者,比如公交司机、医护人员、环卫工人等。(消息来源:河南商报)
点击数:5438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