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推行环卫管理责任制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规范性文件明文规定,在市建成区内实行“全民卫生日”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城市管理,赣州市中心城区全面推行单位挂点协管街巷市容卫生制度,把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定为“全民卫生日”,把城区、城市出入口路段划分成345个市容卫生责任区,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负责一责任区,在责任区打扫卫生、疏通沟道、铲除杂草、清理路面和绿化带废弃物,保持挂点协管街巷路段环境清洁、优美。(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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