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路小学功能室装修及公厕连廊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舟路小学功能室装修及公厕连廊工程已由成都市锦江区发改局以“锦发改投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兴锦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兴锦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舟路小学功能室装修及公厕连廊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锦江区发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锦发改招[2010]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舟路小学功能室装修及公厕连廊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 锦江区范围内。
2.3.建设规模:龙舟路小学功能室装修及公厕连廊工程包括新建教学楼的六间功能室精装修,以及校园内的连廊公厕工程
2.4.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全部内容,龙舟路小学功能室装修及公厕连廊工程包括新建教学楼的六间功能室精装修,以及校园内的连廊公厕工程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个川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成都市建设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兴锦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仙桥南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丰路47号
联系人:
电 话: 028-85142819
传 真: 028-8513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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