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间:2019-10-27,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专有所有权 一幢建筑物,有多个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时,各房屋产权人对建筑物在构造上能明确区分的专有部分享有的所有权。 预算造价信息 文章字数:212点击数:5434[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