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间:2020-04-26,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住宅共用部位 住宅楼由多个所有权人共同拥有时,其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和共用面积所构成的部位。 投标造价信息 文章字数:198点击数:5433[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