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间:2019-11-13,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居住小区 城市中由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以居民基本生活活动不穿越城市主要交通线为原则,并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区。 文章字数:253点击数:5432[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