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县金汤河金汤乡防洪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康定县金汤河金汤乡防洪工程已由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康定县金汤河金汤乡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水函1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定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康定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水利厅核准(招标事项核准号为川水函141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13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康定县金汤河金汤乡
2.2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黄家沟段堤长250米,陇需村段堤长2344米,合计堤长2594米,清淤、疏浚1100m。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施工及监理
2.5标段划分:施工为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和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四川省内的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800万元及以上防洪堤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网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近3年以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2月16日至 2011 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持资格要求和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⑵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⑶资质证书副本;
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除外)。
注: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3月11日10:00时分, 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1楼(光大金融大厦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定县水利局
地 址:康定县水利局(榆林新城区)
邮编:626800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0836-2822937
传真: 0836-282293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东大街东方广场B座1006室
邮编:610061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66820466
传真:028-8444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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