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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12-30,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仪陇县新政镇大东还房及林家桥还房安置区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仪陇县新政镇大东还房及林家桥还房安置区 已由 四川省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 仪发改综2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仪陇县新县城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仪陇县新县城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仪发改招标核准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01125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万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仪陇新政镇

(2)建设规模:仪陇县新政镇大东还房及林家桥还房安置区建筑施工图设计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及施工图设计)。

(4)招标范围:大东还房安置区用地面积681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5500平方米;林家桥还房安置区用地面积571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6000平方米。

(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两个标段;一标为大东还房安置区,用地面积681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550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为81万元;二标为林家桥还房安置区,用地面积571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600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为6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设计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为建筑、土木、结构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建筑设计负责人应为建筑、土木、结构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结构设计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拟派的各专业设计人员至少5名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系本单位职工(至少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缴费清单及社保卡);2008年以来具有3个及以上已完工的(项目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该项目业主已进行了总平及方案设计,凡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无论谁中标,中标后招标人要扣除前期已完成的总平及方案设计费,其费用为中标价的25%。

3.3该项目设计完成,施工建筑时,中标单位需在施工现场派驻一名设计代表;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中标的合同数量可以为2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2 月 16 日至 2011 年 2 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拟派企业技术负责人持资格要求在 仪陇县政务中心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3    11 10 00 分,地点为: 四川省仪陇县招投标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陇县新县城建设指挥部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               

邮    编:       637676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13696203069           

传    真:    0817-7216933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万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工农院街57号

邮     编:        610066

联  系  人:        钟先生

电    话:    13038209682

传    真:    028-8452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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