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8.13”、“8.19”重点灌溉工程水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都江堰市“8.13”、“8.19”重点灌溉工程水毁修复项目(第二次) 已由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都发改审批〔2011〕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都江堰市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成都市财政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都江堰市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都发改审批〔2011〕2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01194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伊斯特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都江堰市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修复渠道4152.16米、整治渡槽1座、导洪管护坦1处、跌水及消力池1座
2.4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3月
2.5 项目总投资:372.03万元
2.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应具有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题单位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施工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08年以来已完成3个及以上 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3 月 1 日至2011年 3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内) 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人单位介绍信原件;
(2)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3)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4) 资质证书副本(出示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提供;√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3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江堰市水务局
地 址:都江堰市江安河河滨路248号
邮 编: 611830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28-61929174
传 真: 028-61929042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伊斯特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朋大道3号东方希望大厦A座12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胡工
电 话: 028-85190905
传 真: 028-8519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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