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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5-24,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加大稽查执法工作力度

◇继续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督察工作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2011年稽查执法工作将按照部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动体制机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切实提高稽查执法、城乡规划督察和住房公积金督察工作效能,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大稽查执法工作力度

筹备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会。一季度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2010年稽查执法工作经验,结合部工作重点,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部署2011年工作。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认真做好部领导批示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重大违法违规线索,特别是涉及社会稳定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报经部领导同意后立案稽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深刻剖析案件成因,提出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的建议。

制订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紧紧围绕2011年部10项重点任务,会同部相关司局制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和村镇规划、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住房公积金管理、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等方面的重点稽查执法工作。

继续做好举报受理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在部分省市推广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举报信息系统》,探索部、省、市违法违规信息共享,全面了解违法违规行为动态发生规律。实现举报受理、办理、结案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继续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做好第六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遴选和派驻工作。根据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的总体部署,2011年实现向88个城市派驻101名督察员的阶段目标。指导各地开展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层级监督体系。

提高督察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督察制度优势,及时掌握规划实施动态,发现影响规划实施的苗头倾向,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规划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进一步规范督察工作管理,研究建立工作成效考评机制。适时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

继续深化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督察工作。总结36个城市开展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督察工作经验,完善监测结果的处理方法。研究出台《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规程》。

三、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督察工作

做好公积金督察工作。组织督察员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实施全过程督察,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完善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印发《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工作规程》,不断完善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督察工作。加强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的管理,建立督察工作台账,及时反映督察员工作及试点城市公积金督察情况,提高工作效能。

四、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研究交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研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商业贿赂变化和趋势,加强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治贿工作的调研督导。进一步总结交流经验、做法,上半年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交流会,深入开展治贿工作。

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真研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推进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与全社会诚信体系的互联互通。结合市场监管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处并曝光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完善层级指导监督体系。指导和推动地方稽查执法制度建设,努力实现省级稽查执法机构全覆盖。逐步建立稽查执法层级指导体系,加强部省联动,指导各省推动地级城市稽查执法机构建设,落实稽查执法责任。

深化稽查执法工作机制。着力推动稽查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促进稽查执法机构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自由裁量权。坚持协同预防、集体研判、警示震慑机制,实现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的有效衔接。与监察、审计、国土、文物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通过公开曝光、记入不良信用档案、限制进入或清出市场等方式对违法违规主体进行综合惩治。

研究对省级稽查执法机构工作效能的考核办法。研究建立稽查执法机构工作效能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对省级稽查执法机构考核,确保取得工作实效。针对各地稽查执法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加强信息通报与交流,及时总结各地经验,提高稽查执法工作水平。六、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抓好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业务活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稽查特派员、城乡规划督察员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警钟长鸣。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省、市稽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摸清基层工作情况。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举报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省级稽查执法机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软件研究》等专题研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继续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两期“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建设稽查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监督能力。定期组织查办案件情况交流和业务培训,提高稽查队伍自身素质。

稽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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