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三郎镇场镇灾后重建拆迁安置点(统规自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崇州市三郎镇场镇灾后重建拆迁安置点(统规自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崇发改投资[2010]1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州市蜀兴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崇州市蜀兴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崇发改项目[2010]104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723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崇州市三郎镇天国村3、4、5、6组。
2.2建设内容:安置点内道路、给排水、绿化、燃气、电力、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以来至少完成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二级,市政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08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008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
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造价员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上岗证或执业资格证,安全员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3.3 财务要求:2008年、2009年、2010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4 川外企业(注册地点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须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5 需持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且无不良记录。
3.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单位)请于2011年3月23日至2011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9:30时至11:30时, 下午14:30时至16:00时,在崇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单位提供);
(6)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备案登记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崇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州市蜀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州市蜀滨江路北一段232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28-82216604
传 真: 028-82216604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A座世贸中心1003室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028-86618260
传 真: 028-8661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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