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大厦装修装饰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锦江大厦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社会[2007]64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锦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锦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社会[2007]643号文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709261016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锦江宾馆内。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64548.2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且满足招标人分区域提前投入使用要求。
2.4 招标范围:地下室,1层,夹层,2层,3层,6至22层,24层,25层,过道及电梯厅,标准大床房,标准双人房,套房工程,会议,餐饮,酒吧,厨房,布草间,装修隔断工程,地下三层仓库、冷库、花房、垃圾房。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05月11日 10点30分 ,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银丝街9号光大金融大厦21楼)本项目开评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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