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富加镇富都大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仁寿县富加镇富都大道建设工程 已由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仁发改1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镇政府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眉山市仁寿县富加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70米直径的广场一座,新建一条长270米的街道(其中一段长173.5米,宽20米;道路二段长96.7米,宽16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道路照明和道路绿化工程。
2.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264.5万元。资金来源为镇政府自筹资金。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仁寿县富加镇富都大道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05月27日 09点00分 ,地点为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大道腾飞时代大厦一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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