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诺江镇(三期)廉租住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通江县诺江镇(三期)廉租住房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发改[2010]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通江县房地产管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通发改[2010]8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33145)的代理机构是广元宏林建设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施工一个标段:新建廉租住房196套,总建筑面积9833.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配套建设小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室内简装、绿化等基础工程。
监理一个标段:新建廉租住房196套,总建筑面积9833.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配套建设小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室内简装、绿化等基础工程。
2.2建设地点:通江县诺江镇
2.3建设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投标人近3年(2008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三个建筑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5 月 24 日至2011年 5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抵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6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江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 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217号
邮 编: 636700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13980293777
传 真: 0827-7238650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元宏林建设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缤纷家园
邮 编: 628017
联 系 人: 熊先生 刘女士
电 话: 13908129780 、13908122008
点击数:5418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