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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4-13,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添广厦泽被千家万户 惠民生迈向住有所居

经过多年持续不懈的努力,山东省烟台市探索构建起了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为主,多层次、全覆盖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自2003年以来,烟台市政府仅在市中心区就已投入60多亿元,启动建设了14 个住房保障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95.47万平方米,惠及群众达13623人。

政府主导:“锦绣”之花成片绽放

烟台市自2003年起停止福利分房,逐步推行住房市场化,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大幅增多,市民群众居住条件不断改善。但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发展,工业和人口在城市高度集中,产生了对城市土地和住房供应的巨大需求,推动了地价和房价的上涨,超越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支付能力。面对这一实际,烟台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从2003年起下大力气抓住房保障,通过政府划拨土地,统一规划、统筹组织、集中建设,一个又一个功能齐全、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陆续建成,一批又一批住房困难家庭喜迁新居,住房保障工作结出累累硕果。

作为政府主导保障房项目的“开山之作”——锦绣新城,历时5年时间,分4期在城区西部矗立起一座总面积达52万平方米的居住区。特别是小区的建立、群众的入住,为整个区片增添了人气、带来了商机,昔日杂乱无章的城郊地带,逐步发展成为繁华的城市功能区。

作为政府主导保障房项目的“典范之作”——锦绣新天地,位于烟台市中心区南部新城中心地段,总投资约13亿元,规划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保障性住房6600余套,创造了该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规模、供应房源数量、配套设施数量等多项第一,被誉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新天地”。整个项目户型多样、大小适中,小区水、电、暖、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周边学校、医院、商场、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建成后将成为该市经济适用住房乃至商品房开发的典范。

分散配建:“联动”之举兼顾多需

随着政府主导、大规模集中建设保障房的不断推进,用地指标紧张、资金投入压力大等难题也凸现出来。“市中心区很难找到大规模集中连片的土地,即使有也不可能是净地,拆迁安置成本过高,会影响到后续的保障性住房价格。”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邹长清介绍。由于集中建经济适用房位置单一,申购者没有选择余地,不少人受工作、交通等因素影响,不得不放弃申购。

为了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优化保障性住房区域布局,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研究制定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新方案——像在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划出房子安置拆迁户一样,将经济适用房也按一定比例安排在商品房小区内,开创了被称为“商品房和经适房的联动建设”的新模式。这些配建项目分布在烟台市中心区不同区域,极大地畅通了保障性房源供应渠道,有效满足了群众的多层次需求。2007年以来,他们在3个项目中已经配建并供应经济适用住房884套、近7万平方米。另外,市中心区还有6个配建项目正在建设中,可提供保障性住房26万平方米。

提标扩面:“惠民”之策应保尽保

坚持为民办实事,更重要的是将实事办好。为有的放矢地开展供应工作,该市创新建立了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制度,提前为每户家庭建立基础档案和数据库,详细记录家庭成员数量、年龄、落户时间、收入及住房困难程度等信息。2008、2009两个年度,该市中心区共为1.3万余户家庭建立了档案。通过实施这项制度,摸清了住房困难户底数,为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提供了直接依据。

信息数据库建立以来,烟台市中心区先后组织了 6个批次的保障性住房供应,累计为12831户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该市为很多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这引起了接近保障线的非保障群体的关注,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的问题摆上了日程。在多方考察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2010年12月,烟台市政府专门出台文件,将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收入标准调整为人均年收入低于10500元,将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收入标准调整为人均年收入低于18000元。低收入标准的适时调整,使住房保障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烟台市围绕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从去年开始启动实施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综合平衡、管理规范、严格监管”的原则,预计2011年建设筹集6000套,约占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的50%左右,力争通过解决“夹心层”问题,逐步实现对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的全覆盖。(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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