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繁镇锦溪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繁镇锦溪路建设工程项目己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资[2010]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锦水新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锦水新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新发改项目[2010]7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9215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新繁镇规划红线范围内。
2.2工程规模:路灯照明。
2.3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遗书所包括的的所有工程项目;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以外企业出具持有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3年(2007年-2009年)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无亏损;企业自2008年以来具有3个类似工程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四川省境内业绩),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7 月 8 日至2011年 7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 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四川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锦水新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83082131
传 真:028-8308131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新视界广场)1栋20楼3号
邮 编: 610061
联 系 人: 丁小姐
电 话:028-84513738
传 真:028-8600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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