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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2-07,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龙池镇都汶高速至龙池旅游集镇沿线环境整治及景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池镇都汶高速至龙池旅游集镇沿线环境整治及景观建设工程 已由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都发改审批305号、1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都江堰市龙池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海援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都江堰市龙池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 都发改投资3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06255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嘉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都江堰市龙池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游人中心、公厕、山地自行车站、停车场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资质,  企业近三年以来完成3个类似项目,其中至少1个为省内业绩(类似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省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省外企业须具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7 月 14 日至2011  7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滨河小区综合楼)  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人单位介绍信原件;

(2)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

(3)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 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 8  4  10  00  分,地点为: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滨河小区综合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江堰市龙池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都江堰市龙池镇

邮    编:    611830

联 系 人:    汪先生

电    话:    028-8726009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嘉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太升南路288号锦天国际1幢3 单元22楼05号

邮    编:   610017

联 系 人:   张小姐

电    话:   028-86517709、13438116468

传    真:   028-865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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