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电业局生产营业综合用房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巴中电业局生产营业综合用房建设工程 已由四川省电力公司以_川电计271号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电力公司巴中电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电力公司巴中电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风与空调设备材料采购(含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巴发改332号_)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811043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巴中市。
2.2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面积9458.58㎡,中央空调制冷面积约10000㎡。
2.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巴中电力局生产营业综合用房建设工程通风与空调设备材料采购(含安装)(第二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于特灵、克莱门特、日立等国际一流品牌)独立法人资格的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生产商或专项授权的代理商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2008年1月以来已完成不少于3个空调设备及安装(类似工程业绩指空调设备及辅助设备采购及安装)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按本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至 2011 年 8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下列证件、证书到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巴中市巴人广场九洲商业城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省外企业须持四川省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8 月 24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厅(巴中市巴人广场九洲商业城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电力公司巴中电业局
地 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55号
邮 编:/
联系人:陈先生 、段先生
电 话:0827-5621120
传 真:0827-562124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229号东方广场A座305室
邮 编:610041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 028-84446003
传真:028-8443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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