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锦中学拆除重建综合楼、食堂宿舍及原有教学综合楼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通锦中学拆除重建综合楼、食堂宿舍及原有教学楼综合改造工程己由 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金发改投资9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鑫金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成都市鑫金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金发改投资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011455)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通锦中学拆除重建综合楼、食堂宿舍及原有教学楼综合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 金牛区
2.3建设规模:教学综合楼及宿舍5000平方米,原有建筑外墙立面等改造7500平方米。
2.4 建设总投资:1250万元
2.5计划工期: 150个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为: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2008年以来已完成3个(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房屋建筑监理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近3年(2008-2010年)内未出现亏损;
3.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监理投标人必须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及《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5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9日至2011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时,下午 1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络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投标人凭“网络投标报名回执”上注明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自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29日11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鑫金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茶店子横街8号
联系人:钟女士
电 话: 028-87656859
传 真: 028-8768680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清江东路80号(成都烟草708)
联 系 人: 蔡 先 生
电 话: 028-87365048
传 真: 028-8736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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