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消防基地室外总平景观及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经开区消防基地室外总平景观及幕墙工程已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以龙发改审批[2009]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龙发改审批[2009]39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六线西侧、十一线南侧;(2)建设内容及规模: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基地-室外总平景观园林、安装、幕墙工程(详工程量清单);(3)计划工期:60日历天;(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室外总平景观园林、安装、幕墙工程施工;(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2008年以来至少已完成3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近3年(2008-2010年)内未出现亏损。
3.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5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需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08 月 17 日至 2011 年08 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 年9 月8 日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南京路33号
邮 编:610100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588235591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西培中心一楼
邮 编:6101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980724161
传 真:/
电子邮件:schx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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