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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1-31,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彭州市2010年度湔江灌区渠系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2010年度湔江灌区渠系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己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彭发改立项[2010]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水务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招[2010]1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602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岩镇、葛仙山镇、敖平镇、隆丰镇、军乐镇、天彭镇、新兴镇。

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整治三道埝附渠、五道埝附渠、六道埝附渠、蒙白支渠、小蒙埝支渠、青白江支渠、新开河支渠、止马坝引水渠,共计2.6公里。

2.3计划工期:施工为60日历天,监理为合同签订之日到质量保修期结束。

2.4招标范围:施工为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监理为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监理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08年7月以来至少具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具有一个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各投标人2008年7月以来至少具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具有一个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817日至20118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标段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971030分,地点为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州市水务局

地 址:彭州市新民东街41号

邮  编:  611930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28-83706133

传  真:028-83706133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

邮  编:6100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28-85136215

传  真:028-8513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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