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0万公积金贷款投入米易县保障性住房建设
8月18日,随着米易县经济适用住房第二笔210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为米易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入贷款7100万元。
据了解,2010年8月,我市被批准为全国28个、全省唯一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之一。米易县经济适用房建设作为我市首个实施试点的项目,计划总投资10200万元,总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建成经济适用住房900套。我市对米易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采用“分次抵押、分次放款”的发放方式,于2010年12月26日成功发放第一笔贷款5000万元。目前,米易县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道路、绿化正在完善,预计今年底,群众将陆续搬进漂亮的新居。
截至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成功为米易县、西区、盐边县的三个项目发放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1.7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1780套。(消息来源:攀枝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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