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龙凤乡头塘、文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叙永县龙凤乡头塘、文村土地整理项目己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川国土资函16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叙永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四川省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叙永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国土资函161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2255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兴恒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土地整理14694.4亩,新增耕地面积1608.90亩
2.2建设地点:叙永县龙凤乡头塘村、文村。
2.3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施工3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2009年10月至今至少已完成1个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经竣工验收备案的川内土地整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8月31日至2011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 时, 在四川省兴恒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新区天环街719号2-2-1906室电话:15928661884)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1 年9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叙永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叙永县环城中路137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830—6234977
传 真: 0830—622193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兴恒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天环街719号2-2-1906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28-66595933
传 真:028-66595933
点击数:5405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