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钢材库扩建及加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钢材库扩建及加固项目 已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投资备00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市发改法函5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07275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厂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扩建1850.21平方米,加固厂房面积4811平方米;
计 划 工 期: 90 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标 段 划 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09月21日 10点00分 ,地点为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彭山县寂照街61号,国土资源局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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