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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4-18,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河北省唐山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

作为河北省惟一列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唐山市通过加强贷款审核监管、制订完善工作规范等措施,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建设贷款2.8亿元,将住房公积金聚薪成火,温暖住房困难户的心。

规范工作制订标准

为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唐山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订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唐山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的3个基本原则,即坚持专款专用、坚持贷款资金封闭管理、坚持风险防范;确定了由市政府负总责,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委托银行发放,专门机构运营,财政监管的组织实施方式;明确贷款专项用于危旧平房(棚户区)改造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方案》同时还规定了贷款审批、发放流程,强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贷款项目进行严格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并将评审报告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和报市政府批准。为保证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制订了资金封闭管理的资金运作方式,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对贷款资金进行双重监管。

该市加强多方监管,建立定期调度的工作机制,每周由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借款单位三方参加例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他们还建立了督导员制度,每个项目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受委托银行和借款单位,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唐山市实现了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联网审批、监控,将贷款项目审批、贷款资金发放、贷款资金拨付等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试点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加强监管封闭运行

为保证贷款安全,唐山市明确了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五个确保的原则,即:确保借款单位资格合法和项目开发手续合法、确保抵押物权属清晰和抵押率充足、确保还款资金来源可靠、确保发放过程无差错、确保对放款和拨款过程可控。

建立评审报告初审、终审制度。在项目的评审工作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项目贷款业务规范》要求,对符合放款条件的试点项目进行调查评价,包括借款单位、建设项目、抵押物等资料与信息,都进行了详细的贷前调查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公积金中心再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形成了评审报告,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和市政府终审后执行。

确保贷款资金封闭运行。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及借款单位签订了资金封闭管理协议,贷款资金发放后存入借款单位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由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对建设项目流出资金进行全程监管。公积金中心对借款单位的用款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支付的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全程监控项目建设情况,随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度,保证拨款与工程进度匹配。

强化贷后检查。为预防风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季度对借款单位经营状况、建设项目工程进展、抵押物权属等情况检查一次,一旦发现影响项目贷款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对项目贷款进行重新评估,并采取停止支付、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进行风险处置,确保资金安全。自贷款发放以来,共组织检查活动6次,未发现任何风险问题。

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为让人民群众住上放心房、安全房,同时确保资金安全,公积金中心把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检查也列入了贷后检查项目之一。从工程一开始,工作人员就一次次到现场查看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关键部位,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出要求。

截止到今年6月30日,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向两个项目发放贷款2.8亿元,回收贷款利息639.32万元。其中,古冶危改项目总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2010年11月开工,为1560户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河联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2009年4月开工,可提供3571套经济适用住房。(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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