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四川省白蚁防治专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适应我省白蚁防治事业发展新形势,确保房屋住用安全,做好白蚁防治公共服务工作,促进四川白蚁防治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整体提升,推动全省白蚁防治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经研究,我厅拟成立四川省白蚁防治专家委员会,以切实解决白蚁防治工作重大管理和技术问题,研讨行业发展趋势。现将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白蚁防治管理专家
1. 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作风正派、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愿为白蚁防治事业发展服务;
2.从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所在的部门或单位在机构能力建设、基础管理、科研方面处于全省先进行列,在全省行业内有一定的管理业绩和影响力;
3.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白蚁防治技术专家
1. 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作风正派、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愿为白蚁防治事业发展服务;
2.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白蚁防治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白蚁防治技术工作5年以上,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全省行业内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3. 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相关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或担任过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负责人,或取得过行业公认的工作业绩和成果;
4. 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业绩特别优秀、贡献突出的业务技术尖子,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推荐程序
(一)各市(州)根据委员侯选人应具备的条件提名推荐1—2名候选人,由本人填写《四川省白蚁防治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报省房协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
(二)省房协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初审后,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合格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三)批准担任四川省白蚁防治专家委员会的委员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厅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聘任证书。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
《四川省白蚁防治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详附件)(一式三份)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三份):
1.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专项发明证书;
4.主要研究成果鉴定证书及获奖证书;
5.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证书;
6.发表论文及获奖证书;
7.科技成果奖的项目课题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
(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截止于2011年10月31日。
(三)材料报送单位和地址
四川省房协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
成都市锦江区如是庵街46号成都市白蚁防治研究所,邮 编:610016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8-85530355 , 028-86619125
传真:028-86530553
电子信箱:cdsbys@126.com。
联系人:沈 梅 刘 玮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白蚁防治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表》.doc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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