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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10-15,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陕西省农村建设用地将市场化

    今年年初,高陵县在全省率先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政府向村民颁发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住房等多项所有权证,让农民手里有了自主权。在昨日召开的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示范工作研讨会上,省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岳亮表示,高陵县的大胆探索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下一步还将在全省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化。

  产权

  村民有了“四项权证”

  高陵县产权制度改革从2010年9月开始。高陵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任张文祥介绍,该项工作分两步完成,第一步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等“四权”进行确权颁证;第二步是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配套政策,实现农村产权的功能。

  到8月底,高陵县已完成湾子乡、鹿苑镇12个村7780户农户确权实测,绝大部分村民已领到自己的“四项权证”。据悉,下一步,高陵县还将加快产改进度,明年6月底前将完成全县产改户调测量,农村产权改革将全面铺开。

  土地

  拆旧村480余亩建新村仅用180余亩

  东樊村位于高陵县城以东,旧村庄占地482亩,且布局凌乱,“空心化”严重。去年3月,该村被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村后建设农村新社区,新社区占地只有180余亩,节约的302亩建设用地指标挂牌出让,获得了19630万元的指标出让收益,让农村的“地”卖出了城里的价格。

  目前,东樊村新社区一期17栋116户即将竣工,预计10月底部分村民即可回迁,新社区不但有统一规划建设的楼房,还有广场、幼儿园、公共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通过项目实施,东樊村户均资产由7.36万元提高到近30万元,人均住房面积也由51平方米提高到58.8平方米。这一改革也被称为“东樊模式”。

  养老

  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可按月领养老金

  2009年4月,高陵县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了统筹城乡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已有123390人参保,25267名60岁以上城乡居民享受养老金待遇。

  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申卫平介绍,在统筹城乡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中,该县将长期以来没有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城镇居民、被征地农民三种不同类型群体“三合为一”,全部纳入了保障范畴。目前,该县60岁以上农村居民每人每月享受财政补助的基础养老金100元,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50元,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150元。

  进城

  融入、并入、迁入三种模式并进

  去年9月,高陵县启动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到目前,通过多种形式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已达2万余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10%以上。“被征地农民就地融入,城边村农村就近并入,有条件农民多元迁入。”高陵县统筹办副主任张军介绍,在推进农民进城落户中,他们针对农民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模式,对县城和园区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将失地农民整村转为城镇居民;对已纳入集中规划的城边村村民,通过政企合作对旧村实施拆旧建新的有形改造,使其提前并入城镇;对自愿放弃宅基地或者承包地进城落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偿,进城人员还可通过资产置换在县城集中居住区按照一定标准置换最多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多层住宅。

  下一步

  有序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从2009年开始,我省先后在神木、府谷、高陵、杨凌、凤县5地开展统筹城乡省级示范区试点,目前此项工作还在推进当中。岳亮表示,下一步将有序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特别是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化。

岳亮介绍说,下一步还将选择一些村镇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在首先补充耕地的基础上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应优先满足新农村建设需要,保证农民受益。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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