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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08-08,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宅基地集约利用迈出“破冰”一步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获悉,该区正式公布了《关于村镇社区公寓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将争取启动10个试点开展社区公寓建设。

如此大规模地推进农村宅基地换房工作目前在国内并不多见。除此之外,南海还率先探索建立兼有国有性质和集体性质的共用宗土地登记模式,社区公寓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后,可进入市场交易流通,这标志着南海在农民上楼居住、集约利用农村宅基地方面迈出了“破冰”一步。

宅基地使用浪费严重

南海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显示,该区宅基地面积约17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0%左右,接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2%。按该区现有农村家庭约20万户、户籍人数约74万人计算,每户宅基地基底使用面积约为241平方米,每人约为65平方米;如果将宅基地相应街巷用地面积计入,每户宅基地基底使用面积超过了566平方米。

“南海区从2008年停止新增宅基地的申请,要解决农村刚性住房需求,只能是上楼居住。”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海区宅基地布局分散、土地浪费严重、违章建设多,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要求相违背,改造迫在眉睫。

该局副局长潘汝海说,村镇社区公寓建设,可集中、统一改造宅基地,将村(居)民转移到村镇社区公寓、公租房或优惠价住房居住,并将腾出的宅基地区域重新规划、整合,再开发利用,从而实现宅基地集约利用。鼓励村居连片发展《意见》指出,南海有3个区域要发展村镇社区公寓,其中包括桂城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村居,其他镇街中心城区近期城镇规划圈红线内的所有村居,以及人均农用地面积少于0.22亩的村居。

“这部分村居无论是交通、区域发展还是配套等方面都比较成熟,具备发展村镇社区公寓的条件。”潘汝海说,“几个相邻村居打破界限、集中开发,相应地,社区公寓项目在学校、幼儿园等配套设施上也将规划好。”据悉,该区村镇社区公寓建设项目占地面积必须在50亩以上,在镇(街道)中心城区近期城镇规划圈的,可适当放宽。

为了鼓励村居建设村镇社区公寓,《意见》指出,凡纳入村镇社区公寓的建设项目可享受“三旧”改造、“都市型产业”和“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同时在土地、财政、税费、规划、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筹措、招商引资、村(居)民保障等方面给予更大的优惠政策。

置换的社区公寓将可上市交易

与目前农村宅基地不能在市场上交易不同的是,此次南海建设的村镇社区公寓开通了上市交易流通的渠道。据悉,经农民集体同意,公寓集体土地可以转为国有土地,在保障农村村(居)民住房的前提下,国有土地上的公寓式住宅办理房地产登记后可进入市场交易。

鉴于会有部分村(居)民要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而另一部分村(居)民要保留集体土地的情况,此次南海区率先探索建立兼有国有性质和集体性质的共用宗土地登记模式。

“这是一个很大的探索和尝试,但是如果这个关节不打通,村镇社区公寓就很难推进。”潘汝海说,采用这种登记模式,村(居)民自主按照一定程序去办理,就可实现集体转国有,置换的住宅就能在市场上交易流通。但是村民交易后不能再分配宅基地或公寓式住宅。(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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