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村安置小区二期工程(附属总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三台村安置小区二期工程(附属总平工程)(项目名称)己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09]5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兴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都江堰兴市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附属总平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都江堰兴市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附属总平工程施工工程建设项目,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09]569号”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三台村安置小区二期工程(附属总平工程);
工程地点:都江堰市玉堂镇;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42亩;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附属总平工程施工招标;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近3年(2008-2010年)内未出现亏损;
3.3业绩要求:近3年(2008-2010年)具备3个类似工程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
3.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5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6项目经理资格: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市政类专业建造师资格;
3.7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8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9须持有有效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27日至2011年11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时至17:00 时, 在都江堰市政务中心(经开区滨河小区)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7日9点30分,地点为都江堰市政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江堰兴市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都江堰市翔凤路693号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28-8713330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里西路107号锦江时代花园南楼505
邮 编:610072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28-86139773
传 真:028-86134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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