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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5-22,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烟台市巩固和提升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成果侧记

烟台市是我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亚洲惟一的“国际葡萄·葡萄酒城”,现辖4个区、1个县、7个县级市,设有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保税港区、1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全市总面积 1.3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52万,其中市区面积2722平方公里,人口180万。烟台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称号,2005年被授予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奖。

多年来,烟台市高度重视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紧紧围绕“文明富庶新烟台”的建设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初步探索出一条沿海城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科学规划  彰显特色  精心打造城市人居品牌

坚持高点定位,推行“前瞻规划”。近年来,烟台市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规划建设城市的要求,先后编制了烟台城市总体规划、“十二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以及烟台市海岸带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市区用地布局调整规划、芝罘港湾复兴规划、中心区路网优化规划等10余项专项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层面,先后修编完成了烟台保税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潮水机场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区东北部黄金岸线控制性详细规划、观海路两侧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0余个重要路段与区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市区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已达到95%。另外,烟台还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全市村庄布点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集中连片建设规划等规划,初步形成了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规划体系,为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塑造城市特色,推行“精品规划”。长期以来,烟台市将城市建设风格定位为“简洁、明快、大方”。200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彰显特色、塑造个性、积淀文化、书写历史”的城市建设风格理念,加强对城市风格、色彩和整体风貌的规划研究,邀请国内专家来烟台编制高水平规划设计方案,突出自然、人文和历史特色,深入挖掘和创新烟台近代优秀建筑的内涵与风格,进一步彰显了烟台开埠开放的滨海特色和个性。其间,先后规划打造了夹河改造、逛荡河改造、雨岱山景区、大南山福临夼景区、马山寨景区等一批特色项目。

打造宜居环境,推行“民生规划”。为切实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透明度,烟台市全面推行了“阳光规划”系列工程,对城市规划审批项目和重要事项,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和设立规划公示牌、举办规划展览等多种形式,予以批前、批中和批后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努力避免遗憾项目和败笔项目的产生,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过程。该市筹建的1.2万平方米的烟台规划展览馆,自2009年7月11日开馆以来,累计接待上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观展览达8.5万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完善政策  积极推进  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政府强力推动,住房保障工作责任落实有保证。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连续9年将其列入政府为民服务实事,作为建设文明城市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及时解决住房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将住房保障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摆在与经济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各县市区的工作责任。将住房保障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烟台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组建了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具体承担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任务。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市、区、街道、社区4级建立起了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实现了住房保障进街道、入社区和工作常态化。

夯实政策基础,努力在应保尽保上下功夫。烟台市坚持把政策体系建设作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前提和基础。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政策规定,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烟台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烟台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烟台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公布了住房保障各项政策标准,建立起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支柱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其中,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配售、配租政策。同时根据保障能力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廉租住房收入标准已由2008年之前的低保标准,逐步提高到人均年收入 10500元的标准,并对低保对象实行了廉租住房“零租金”政策;经济适用房收入标准由原先的人均年收入14256元提高到1.8万元;单身家庭申请保障的年龄由原先的35周岁放宽至25周岁,使更多的低收入家庭获得了住房保障的资格。

创新建设模式,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建设机制上,针对市区土地资源有限,群众住房需求千差万别的实际,烟台市以最大限度惠民利民为目标,创新建立了集中建设与联动建设相结合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使保障性住房由“一点”建设变成了“多点”建设,极大畅通了房源筹集渠道。近年来,市中心区先后实施了锦绣新城三期、四期,锦绣花园一期,锦绣好家一期、二期,锦绣新天地等集中建设项目,落实了山水龙城、通世新城、柏林春天等9个联动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达140万平方米。在优惠政策落实上,加大资金、土地等关键要素投入,对廉租住房实行以财政安排为主、多渠道筹集的办法,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一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扣除一块,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比例核定一块,动员社会捐赠筹集一块”等多渠道融资。对于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土地实行行政划拨,单列计划,优先安排,建设过程中一律免交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区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由政府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解决。在协调监管措施上,根据山东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烟台市委、市政府在为民服务实事中确定“大盘子”,交由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统一下达计划,各县市区均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建立保障性房源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相互密切配合,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共同推进建设。特别是对列入中央投资计划的,安排专人逐个调度,重点项目现场督导,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2010年,全市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6435套,年底共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7628套,超额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2011年,全市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今年年内计划建设(筹集)总量达1.24万套。截至目前,全市新开工(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3351套,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夯实基础  服务民生  增强城市环境承载能力

强化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一是烟台市发布实施了《关于明确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责任的意见》,对全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审批、建设管理、产权归属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对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他建筑的面积和平面位置等指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实行配套建设责任书制度。开发项目建设初期,该市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城市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责任书》,依据与居住区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对小区内的道路、供水、排水、电力、燃气、供热、路灯、电信、绿化、环卫以及健身、娱乐休闲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提出明确要求,严格审核建设规划和施工图纸,确保区内配套设施完善且符合标准。三是严把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验收关口。开发项目竣工后,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审查资料和实地勘验相结合的方式,对小区进行配套验收,确保项目配套设施按要求建设到位。

加快城中(郊)村改造步伐。近年来,烟台市把城中(郊)村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目前,市区共有城中(郊)村322个。其中,已完成改造36个,部分完成或正在进行改造112个,其余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已开工建设安置房约524万平方米,可安置村民约3.6万户。

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该市先后制订了《烟台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烟台市物业管理基本服务标准》、《烟台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评定标准》、《烟台市物业管理骨干企业评定标准》、《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进一步明确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大了社区物业管理力度,有力地推动了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2008年以来,烟台市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迎奥运、迎全运等重大活动,在市区先后组织实施了“大干150天”、“城市管理年”、“争创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等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对市区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绿化美化等进行了较为彻底的集中整治,市区环境面貌全面改观,市容秩序日趋规范,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更好地展示了“宜居烟台、魅力港城”的风貌。

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功能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生态优先  科学建绿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加强市区生态敏感区域保护。烟台市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对沿河、沿海、景观山体等进行大规模绿化,形成城市绿化屏障。从2008年开始,实施“三年大造林”工程,已在市区造林补植3000亩、植树50万株。合理布局城市社区公园,2006年以来已在市区新建88处社区公园,中心区达到半径500米有一处社区公园,为市民提供了更多休闲娱乐场所。打造一批“花园式小区”、“花园式单位”,市区共有省级花园式小区、单位34家,市级花园式小区、单位195家。倡导科技建绿、生态植绿,着重建设特色园和特色林,积极引入适生、抗旱、耐性强的植物,市区新增道路绿化面积300多万平方米,引进80多个特色植物品种,建设特色园19个、特色林15个,设计制作了30组大型植物景观雕塑。

加强城市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遗传多样性的保护。该市制订了《烟台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先后建成了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福山银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莱山围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大沽夹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市区保护区面积达到57961.2公顷,使市区90%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了有效保护。完成了昆嵛山、围子山、沿海防护林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共有野生动物450多种,其中鸟类有370种,野生植物997种。

实施了城市“洁绿亮美”工程。烟台中心城市5 年累计完成城建投入600亿元以上,启动了大南山、夹河、辛安河“一山两河”和沿海一线生态景区建设,实施了迎春大街、幸福等区片旧城旧村改造项目。城市 “洁绿亮美”水平不断提高,市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分别达到42.05%和19.37平方米,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景观格局。

“改善人居环境,追求文明富裕”,对烟台来说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烟台市将在以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提升、创新发展,向着更高的目标,扬帆起航!(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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