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片区北四路东段、北四路西段道路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丰片区西四路、北四路东段、北四路西段道路项目己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资11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都区土地储备中心,代理业主为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成都市新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北四路东段、北四路西段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都发改项目5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北四路东段、北四路西段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3)建设规模:北四路东段长640米、宽30米,北四路西段长300米、宽30米,同时实施道路雨污管网工程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目标:合格
(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电力浅沟和截洪沟等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A标段为北四路东段;B标段为北四路西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三年来至少具有3个与招标项目规模及性质类似的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3.2.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3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3个。
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11月 7日至2011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到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花都大道789号1栋1-6-4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 新都区紫瑞街22号
联系人: /
电 话: /
代 理 业 主: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花都大道789号
联 系 人: 龙先生、王先生
电 话: 028-6255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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