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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08-19,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局长在线:购房者办理了入住手续 就需缴纳物业费

  日前,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陈圣芹做客《阳光行动·局长在线》栏目,就我市房产办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廉租住房申请等有关政策和审批手续办理,办事态度等问题与市民在线交流。本期探讨的主题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工作。

  市民王先生打进电话咨询,他说自己是马屿人,1983年在云周买了老房子,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房子拆掉重建,建好的新房属于原户主,可否办理过户?

  陈圣芹表示,如果要办理过户,王先生必须让原户主先办理房产证后,才能过户。按现在的政策,如果王先生不是当地人,那么这种集体土地不能办理过户了。

  市民陈女士询问,她自己的房子都没有住人,但物业通知她交物业管理费,不知是否合理?

  陈圣芹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就要开始收取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也就是说购房者只要办理了入住手续就应当缴纳物业费,不论你是否实际居住。

  市民张先生想知道瑞祥新区的经济适用房名单什么时候公示?

  陈圣芹表示,经济适用房的名单要经过三审三公示,第一审经过社区审核,我市共有2190多户通过;第二审经过各办事处复审,共有2090多户通过,名单已经公示。而三审要经过市房改办、民政局等部门核准,目前有1630多户通过。由于这批经济适用房总共只有1136套,所以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进一步分类、完善,近期会在瑞安日报上公示名单,之后会在电视台进行公开摇号。

 (来源:瑞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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